甘肃省民政厅近日印发《甘肃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》,明确三级审核职责、15个工作日初审时限,开通线上线下双申请渠道,细化特殊群体供养保障。特困人员是指无劳动能力、无生活来源、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的老年人、残疾人、未成年人。
同时满足三个条件:无劳动能力(60周岁以上、未满16周岁、残疾等级为一二级)、无生活来源(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财产符合规定)、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义务人无履行能力。符合条件的,纳入特困人员供养,发放特困供养金。
本人或委托村(居)委会向乡镇(街道)申请;乡镇(街道)15个工作日内初审;县级民政部门审批;公示后纳入供养。可线上(甘肃政务服务网、手机APP)或线下(乡镇窗口)申请。
特困人员是最弱势的群体,很多是独居老人、残疾人。认定办法细化是好事,但关键是基层要主动发现,不能等老人自己跑来申请。很多农村特困老人不知道政策、不会申请,需要村干部、网格员上门摸排。
来源:甘肃政务服务网 点击查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