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9月30日发布第204期悬赏公告,悬赏被执行人向娟娥。向娟娥因赠与合同纠纷被判返还4.67万元,申请执行人钟转弟承诺按执行到位金额10%支付赏金。
向娟娥,女,1980年3月16日出生,汉族,住松滋市洈水镇麻砂滩村,身份证号42242219800316****。执行案号(2026)鄂1087执1607号,案由为赠与合同纠纷。
提供向娟娥真实有效且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,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,申请执行人按10%支付赏金,在执行标的到位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。
悬赏期限三年(2026年10月9日至2029年10月8日)。联系人:文波、雷军,电话0716-6995204。
看的见网点评:赠与合同纠纷一般发生在亲属之间,钱不多但闹上法院说明情分已断。4.6万拖到执行阶段,10%赏金意味着最高4600元。
来源:松滋市人民法院 点击查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