情况说明 |
关于张宜民与刘金金合伙签署的(合伙人合同1.0驾培)的情况说明! 张宜民与刘金金签署的合伙人协议属于一份草签合同协议书,部分内容没有被相互具体认定以及履行,其中,双方并未向银行申请共同资金账号,所对应的合伙款项也未落实,双方均有违约,截止2023年9月3日星期日,受张宜民与刘金金私人债务纠纷影响,各自停止了合同中的相关业务工作,目前双方私人关系已经不具备履行此合同协议的基础,本合同协议将视为无效协议,自情况说明3日后2023年9月6日,将自动失效,双方关系解除! 2023年9月3日星期日 |